正如托爾斯泰所說:「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但不幸的家庭有各自的不幸。」這句話在律師吳恆輝的經驗中一再被印證。
深夜的法律戰場
午夜的電話:羈押庭的召喚
當深夜的法院電話響起時,吳律師就知道,又有一個需要律師協助的羈押案件等著處理。自從2018年1月起,台灣實施了新的司法制度:任何可能被羈押的當事人,在法院審理時都必須有律師陪同。若當事人無力聘請律師,法院就會指派一位律師提供協助。
這個制度的設立,讓許多律師在深夜時分也得趕到法院。因為羈押案件要經過警方筆錄、檢察官複訊等程序,等到進入法院審理時,常常已是晚上九點、十點了。
律師的直覺:表象下的真實
作為經常處理羈押案件的律師,還曾有連續兩天都需要到法院,協助羈押庭審理的經驗。吳律師有他的一套習慣。每當拿到羈押聲請書時,他總是先看三個要素:姓名(確認是否是曾經協助過的再犯當事人)、年齡,以及所犯的罪名。
透過這些資訊,他會在腦中勾勒出當事人可能的樣貌。然而,正因為有這樣的想像,有時在第一眼見到當事人時,有時候會讓他感受到「水火相撞」的衝突感。罪名可能是重罪,甚至涉犯多件案件,但第一眼見到時,卻完全感受不到所謂的「江湖氣」或是兇狠的氣息。
法庭上的人性戲碼
在羈押庭的最後階段,法官一定會詢問當事人和辯護律師是否有補充意見。這是當事人最後表達想法的機會,因為接下來法官就要決定是否羈押。吳律師觀察到,面對這關鍵時刻,當事人的反應往往很兩極:有些人因為多次進出看守所或監獄,已經麻木,只會簡單地說「沒有補充」;而有些人則會訴諸情感,甚至開始哭泣。
辯護律師的內心告白
一個特別的案件
在這個特別的案件中,當法官詢問最後陳述時,這位當事人說出了令人動容的話:「我不能被羈押,家裡有個癌末的父親需要定期回診,還有身障的母親在市場擺攤,需要我幫忙推攤車……」吳律師聽到這位當事人的話後,認真評估了案情,認為這個案子確實不需要羈押。
然而,法官做出了相反的決定,決定羈押當事人。當當事人表示要提出救濟(抗告)時,吳律師二話不說,立即放下手邊所有工作,展開了一連串的行動。
律師的無悔努力
吳律師當下決定全力協助當事人,他連夜撰寫抗告狀,並準備具保停止羈押的聲請書,試圖爭取當事人的自由。同時,他親自前往看守所與當事人確認文件內容,並詢問當事人在看守所的生活需求,確保他們能夠獲得必要的幫助。
然而,事情出現了意外的轉折。兩天後,吳律師在報紙上看到了這位當事人的新聞報導,才發現事情並非表面那麼單純。這位看似可憐的當事人,其實早已是警方鎖定的目標,在當地更是臭名昭著的問題人物。
法律工作者的信仰與堅持
律師的信念與反思
吳律師承認,他被當事人單純的外表和動人的家庭故事所打動,誤以為對方只是一時衝動犯錯。但這個經驗並沒有讓他後悔自己的付出。他在看守所對當事人說:「這些額外的協助工作,我原本可以不用做,但我選擇幫你。我不求任何回報,只希望你能好好思考目前的處境,為家人著想。」
這個案例讓吳律師深刻體會到:作為一名律師,即使知道當事人可能隱瞞了某些事實,仍然應該盡最大努力確保他們受到公平對待。儘管最終的結果取決於當事人自己的選擇,但律師的職責就是確保法律程序的公平與正義。
不求感謝,但求無愧於心
「不求感謝,但求無愧於心。」這或許就是吳律師和許多法律工作者共同的信念。他們深知,即使有時會被欺騙,也寧可多付出一分力,也不願因為懷疑而錯過幫助當事人的機會。
吳恆輝|小檔案
恆嵂聯合事務所所長、台灣執業律師、法律碩士。處理眾多不動產糾紛、繼承糾紛及社區糾紛訴訟。為人溫暖、有溫度、誠懇,並擅長以不同角度立場給予客戶建議,提供更全方位的觀點以及解決方案。
羈押常見問題FAQs
為何深夜時律師仍需出庭羈押庭?
根據台灣2018年實施的法律制度,羈押審理過程需律師陪同,保證當事人權益,即便是深夜案件也不例外。
律師在羈押庭上會做哪些事情?
律師在羈押庭上會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提出有利於當事人的證據,並向法官爭取最有利的判決。
律師在羈押庭的角色與挑戰是什麼?
律師在羈押庭需評估當事人狀況,提供法律協助,確保程序公平。當事人的陳述可能與事實不符,律師需要具備敏銳的觀察力,才能分辨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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