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民眾在白沙屯媽祖進香的臉書社團PO文,表示自己參加徒步進香途中遺失了AirPods耳機,透過iPhone的「尋找」(Find My)功能追蹤,發現耳機定位顯示在基隆地區,於是在社團公開喊話,希望對方私訊聯絡歸還,否則將「報警處理」,並直接使用「就算不是偷竊,也是侵占」等字眼。
貼文一出,留言區立刻分成兩派。一派認為撿到別人的東西本來就該送交警察局,原PO用科技定位維權合情合理;另一派則不滿原PO還沒確認對方身分就公開喊話要告侵占的語氣,甚至出現「以後撿到東西不如直接踢進水溝」的極端留言,避免好心反惹爭議。
白沙屯媽祖進香遺失AirPods定位在基隆?
Find My定位真的能當作侵占罪的提告證據嗎?撿到別人的東西放幾天沒還,就算犯罪嗎?失主在社群公開喊話要「報警處理」,反過來會不會讓自己吃上官司?基隆海嗨編輯室特別諮詢基隆在地律師恆嵂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吳恆輝律師,針對這起遺失物糾紛背後的5個法律關鍵點進行專業解析。

一、撿到東西放幾天沒還就算侵占?律師:關鍵在「意圖」
吳恆輝律師表示,依照我國刑法,撿到遺失物的人必須在主觀上有「占為己有」的意思,才會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就算撿到後沒有馬上物歸原主或交給警察,也不能直接認定是犯罪,還是要看拾得人內心的意圖是什麼。
「內心的意圖不是拾得人自己說說就算數,而是要看他具體展現出來的行為。」吳律師指出,例如撿到耳機之後,如果有自己拿來使用、或是拿上網拍賣,就可能被認定有占為己有的不法意圖。但如果撿到之後既沒有拿出來用、也沒有拿去賣,只是因為忙而原封不動放在家中兩三天,那就沒辦法直接認定是占為己有。

二、撿到遺失物怎麼處理才合法?逾7天沒通知就領不到報酬
撿到別人的東西之後,民法上有一套明確的處理規則。吳律師說明,我國民法為了鼓勵舉手之勞,也為了讓熱心民眾能獲得一些補償,拾得人在一定時間內依規定處理,可以請求部分的報酬。
「民法規定撿到東西應該『從速』通知失主或交存警察,雖然沒有硬性規定期限,但如果未於7日內通知或交還,就不能再請求報酬。」吳律師補充,原則上拾得人有報酬請求權,但以遺失物價值的1/10為限,就算遺失物沒有財產價值,仍可請求相當的報酬。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公車司機在車上撿到遺失物,則不得請求報酬。
吳律師也提醒,撿到遺失物之後到交還或送交警察之前,這段期間拾得人仍負有保管責任。「因為撿到別人的東西算是主動介入他人事務,必須盡到較高的注意義務,如果保管不當、損壞到遺失物,可能還是要負賠償責任。」

三、Find My定位能當證據嗎?台南、屏東已有成功案例
這次事件最特別的一點,就是失主透過AirPods的Find My功能,追蹤到耳機出現在基隆。這種定位資料在法律上究竟能不能當作提告或報案的依據?
吳律師表示,定位資料可以當作證據,能夠大幅縮小調查範圍。「以這種方式自行找到遺失物位置,先前在台南和屏東都曾有案例,失主就是透過定位功能,成功找到侵占人。」
不過吳律師也提醒,定位只能證明裝置出現在什麼位置,不能直接等同於當事人構成侵占。回到第一點的核心原則,還是要看拾得人是否具備占為己有的主觀意圖,以及具體展現出來的行為,才能論斷是否成罪。

四、公開喊話「不還就告」失主反可能吃官司?律師:要看有無揭露個資
失主在對方身分還不明的情況下,就在公開社群發文喊話「不還就告你侵占」,這種做法會不會反過來讓失主自己吃上官司?這也是本次事件留言區爭議最多的一點。
吳律師分析,依照喊話的內容,「提出告訴」本身是合法的手段,而且目的是為了捍衛自己合法的財產權,就算聽的人感到心煩恐懼,失主也不至於構成恐嚇罪。

真正的風險,在於發文內容有沒有揭露到對方可被辨識的個人資訊。「如果發文內容沒有提供足以辨識出個人的資訊,就不至於損害名譽。」吳律師強調,但如果發文中公開了對方的照片、姓名等資訊,狀況就不同了:
- 誹謗罪的風險:在法院判決確定前,就為他人冠上罪名,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實指控,有觸犯誹謗罪的風險。
- 公然侮辱的風險:如果還加註「不要臉」之類的謾罵詞彙,也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
換句話說,失主想透過社群公開追討,用字務必保守,切勿在事證不明的情況下點名特定對象或使用情緒化字眼。
五、撿到和掉東西的人分別該怎麼做?律師給出完整SOP
面對遺失物糾紛,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雙方都按照法律上的SOP走。吳律師最後針對撿到東西和掉東西的兩方,分別給出實用建議。
【撿到東西的人】
- 要做: 維持現狀不要拆封使用、盡速交給公共場所管理員(例如公車司機、學校失物招領處)或交給警察,並拿取拾得物收據。
- 不要做: 私自留存超過一週,或有任何使用、變賣行為。
特別提醒,很多人誤以為事後歸還就沒事,但法律上只要當下有侵占的意圖和行為,犯罪就已經成立。

【弄丟東西的人】
- 冷靜回想最後使用或看到物品的時間地點,先聯繫該地點的管理人員。
- 立即使用定位功能,並連續截圖或錄影保存定位軌跡。
- 檢查是否有與該物品連結的信用卡、帳號出現異常消費。
- 同步向警局報案。
- 不要在網路上公開指控特定人。
- 不要用威脅、辱罵的語氣處理此事。
吳律師提醒,冷靜、依法處理才是找回遺失物的最佳策略。撿到的人依法保管並儘速交還,能主張報酬請求權;掉東西的人蒐證報警,循正規管道追回。遇到遺失物糾紛,雙方都避免在網路上正面衝撞,反而是最能保護自己權益的方式。
吳恆輝|小檔案
恆嵂聯合事務所所長、台灣執業律師、法律碩士。處理眾多不動產糾紛、繼承糾紛及社區糾紛訴訟。為人溫暖、有溫度、誠懇,並擅長以不同角度立場給予客戶建議,提供更全方位的觀點以及解決方案。
基隆法律小教室:吳恆輝律師快問快答
撿到耳機只是想說等有空再去警察局,結果警察先找上門,這樣會被判刑嗎?
律師指出,侵占罪成立的關鍵在於「占為己有」的意圖。如果你沒有拆開使用、沒有變賣,且能提出合理事由(例如上班忙碌、半夜撿到等),通常較難被認定為犯罪。
如果撿到 iPhone 送去警察局,可以跟失主索取多少獎金?
根據民法規定,拾獲者可以請求遺失物價值1/10的報酬(例如手機市值3萬元,可請求3,000元)。但必須在拾獲7日內送交警察局或通知失主,若超過7日則喪失這項權利。
發文說「再不還我AirPods的人就是小偷」,會犯法嗎?
如果文中沒有揭露對方的姓名、長相或其他可辨識的個資,通常不構成犯罪。但若已鎖定對象並公開指控,在法院判決確定前,可能涉及誹謗或損害名譽的風險,建議用字應保守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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