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地小人稠,停車位一位難求,住家前未劃線的空地經常被居民長期占用,甚至有人利用廢輪胎、花盆、鐵架等物品霸佔公共空間,將其視為私人停車場。這種「路霸」行為不僅侵犯他人權益,更容易引發鄰里糾紛。
近日,基隆人日常社團上接連出現有關停車糾紛的案件。一位網友發文表示:「純粹好奇一問,這裡路段白線沒停車格,但是大家方便會擠一擠,最近有發生放機車占停車位的,也有像圖示一台車占兩台車位的情況。今天終於遇到駕駛,騎機車前來車內東摸摸西摸摸,也看到有好言相勸的民眾勸其挪動點車子可以方便多一個車位,但駕駛不為所動。這樣的情形若以方便大家民眾停車為前提之下,該有什麼正常的解決辦法?」
基隆路霸行為
原PO貼文內容
此貼文一出,立即引發大量回應,網友們紛紛分享自己的見解和經歷。
網友的意見與建議
不少網友建議,應請里長協助劃設紅線或停車格,或者向市政府反映,讓相關單位進行會勘,劃設收費停車格,以解決停車糾紛。一位網友表示:「請里長劃設紅線或者去電市政府劃設停車格。至於該路段能不能畫,他們會回答你。」
另一位網友指出,很多巷弄裡的紅線都是因為停車糾紛無法解決,乾脆畫紅線讓大家都不要停:「不然你以為大量的紅線是怎麼來的,巷弄裡的紅線,不管路幅夠不夠寬,很多都是因為停車糾紛擺不平,乾脆畫紅線讓大家都不要停,所以台灣的畫線標準本來就很奇葩,道路安全從來都不是主要考慮的原因。」
還有網友建議:「畫收費停車格,結案。」他們認為,使用者付費是最實際的解決方法,既可以解決停車位不足的問題,也可以避免鄰里之間的矛盾。
此外,也有網友PO文分享一張巷弄紅線違規停車的照片,引發熱烈討論。該網友表示:「就是有這種人自私,駕照可能要去考一下。下午了還不移走!」這張照片吸引了超過百名網友回覆。
停車問題的困境與執法
市區道路狹窄與臨時停車
一些網友表示,基隆市區道路狹小,經常有臨時停車打雙黃燈買東西的情況,這些臨時停車嚴重影響了交通通行。有網友說:「有時候覺得基隆市區道路已經夠小了,不管以前還是現在,常常有臨停打雙黃燈下去買東西,這些臨停車還不覺得自己擋掉一個車道影響通行。」
併排停車現象
另一位網友則提到,安樂區的停車問題也非常誇張,併排停車現象普遍:「安樂區一堆,最近併排停車也很誇張,有些人根本把樂利二街兩家超商前面當停車場。」
有網友反映,基隆市政府之前回覆某些路段不屬於道路,導致停車問題難以解決:「基隆市政府之前回覆那一段不屬於道路。」
對於違規停車的問題,網友們一致認為應該加強執法:
- 「不要妄想警察會主動去開單違停,要民眾報案才會來開。而且一次只能開一台,其他違停沒人報的,警察也是當沒看見。」
- 「上次在城隍廟對面那邊,還有直接斜停在人行道上的,超扯。」
- 「直接打給110,告知位置,影響大家交通安全,行駛權利,很快就會有員警來,可以查到車主並通知,還會請拖車處理。」
隨著討論的深入,網友們普遍認為,未來這種情形可能會越來越多:「對面車位少了十幾格,沒車位就亂停的人一大堆,不只汽車,摩托車也是,很多不是住那的也騎機車來停,甚至機車停汽車格,不守規距的人很多。」
律師見解與法律分析
路霸行為是否合法?律師見解
針對這些停車問題,基隆海嗨編輯室諮詢恆嵂聯合事務所吳恆輝律師。律師指出:路霸可以說是很多人生活中都有的共同體驗,尤其在一位難求的停車上,常常更是許多人的恨。
在法律上路霸並沒有特別的明文定義,但路霸約略泛指以物品佔用道路,影響人車通行或停車之行為。而路霸又約略可分為「有形路霸」及「無形路霸」。有形路霸約略是用物體占用道路或停車,如常見的摩托車、盆栽、家具。無形路霸則是,以言語恐嚇他人不得停放車輛於某處或是破壞他人停放在某處的行為。
路霸,在法律上涉及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可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並處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之可能。在刑法上,甚至可能涉及到刑法竊占他人土地的竊占罪且竊佔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縱未有人告訴,檢察官知有竊佔等犯罪情事即得依職權加以偵查起訴,法院亦得為裁判。
甚至,許多路霸不曾想到過的,若該路霸之行為已致生往來之危險者,還有成立刑法公共危險罪之可能。若路霸造成交通事故,路霸縱使人未在場,也可能是肇事責任之原因,也需要負擔肇事的責任,這常常沒想到的結果。
吳恆輝|小檔案
恆嵂聯合事務所所長、台灣執業律師、法律碩士。處理眾多不動產糾紛、繼承糾紛及社區糾紛訴訟。為人溫暖、有溫度、誠懇,並擅長以不同角度立場給予客戶建議,提供更全方位的觀點以及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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