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美星宇航空公車候車亭損壞?有網友在基隆人日常社團發文,指出才剛建好的星宇航空公車候車亭遭到損壞,疑似被司機撞到邊角,此消息一出,立刻引發大量網友回應與關注。
星宇航空公車站損壞事件始末
公車處出面澄清
基隆市公車處行政室主任曹盛堯表示,經過調閱候車亭監視影像,確定損壞並非由公車造成,而是小客車撞擊所致。該網友也指出,事發當時他和7-11店員目睹了整個過程,拍照時汽車已開走,只看見車尾燈。警察已經到場拍照取證,確定是自用轎車撞擊,並非計程車。
該網友發文的主要目的是提醒大家,發生事故後不要逃逸。他強調,「我沒有酸人家,只是要告訴別人,撞到東西不要跑掉啦!」呼籲肇事者應該負責並協助解決問題。
事故後續處理措施
警方調查,黎姓老翁(69歲)開車出門買消夜吃,疑精神不濟且未注意車前路況而撞擊公車亭,除公車亭建築部分毀損外,無人傷亡。
警方說,黎男未留現場依規定處置,隨即駕車返家,經員警調閱監視器找到肇事駕駛,經酒測後酒測值為0,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警方查出黎男未酒測,但疑精神不濟,疲勞駕駛一直是交通事故肇事主因的前幾名,風險不亞於酒駕,提醒民眾開車時要注意。
律師見解與法律分析
針對此次事故,基隆海嗨編輯室諮詢恆嵂聯合事務所吳恆輝律師。律師指出:「撞到了,就有你的事!」很多人誤以為開車、騎車沒撞到人,離開現場都沒事。但其實,只要撞到了,不管是人、是物,都應當留下來處理後續。
撞人與撞物的法律責任
如果撞到人離開現場,會有刑事的肇事逃逸刑事責任。若撞到物,離開現場,則會有行政處罰,也就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且若事後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也可以處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因此律師呼籲,若駕車、騎車或有不慎撞到人或物,都應留在現場。若撞到物現場無法找到所有人或管理人,也應當報案留下資料,以處理後續責任歸屬問題。
吳恆輝|小檔案
恆嵂聯合事務所所長、台灣執業律師、法律碩士。處理眾多不動產糾紛、繼承糾紛及社區糾紛訴訟。為人溫暖、有溫度、誠懇,並擅長以不同角度立場給予客戶建議,提供更全方位的觀點以及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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