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賣房大小事,地價稅不可不知!每年8月31日是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的分水嶺,這一天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地價稅就要由新屋主來繳納。想省荷包?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時機更不能錯過!
地價稅新制懶人包
地價稅新制上路!買房賣房必看重點
近期有買賣房地產計畫的民眾請注意!8月31日是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凡是在8月底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者,今年的地價稅將由新土地所有權人負擔。根據《土地稅法》規定,無論買賣合約如何約定,只要在8月31日前完成過戶,新的土地所有權人就必須繳納整年度的地價稅。
- 重要提醒: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新屋主需繳納本年度地價稅
無論買賣契約中如何約定,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以8月31日為準。如果您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新的土地所有權人即為當年度的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請務必注意這一點,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或損失。

想享地價稅優惠?
9月23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再等一年
此外,基隆市稅務局提醒,若您符合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請務必於9月23日前提出申請,逾期則需等到明年才能享受此優惠。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與一般用地稅率(10‰~55‰)相差甚大,請務必把握申請時機。

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要設籍於該地。
- 房屋不可出租或營業。
- 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 房屋與土地必須是同一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 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地價稅小提醒
- 及早規劃: 若有買房計畫,建議提早了解當地地價稅相關規定,並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 留意稅務變動: 地價稅相關規定可能會有變動,建議定期關注相關資訊。
- 善用線上服務: 多數稅捐稽徵處都提供線上查詢及申辦服務,可節省更多的時間。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遠低於一般用地稅率,請民眾務必把握申請時機。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28至637洽詢。
地價稅常見問題FAQs
如果買賣合約中約定了地價稅由賣方負擔,是否仍需由買方繳納?
根據稅法規定,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是以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為準。因此,即使合約中有相關約定,實際上仍由8月31日登記的所有權人負擔。
地價稅和房屋稅有什麼不同?
地價稅是針對土地課徵的稅款,而房屋稅則是針對房屋課徵的稅款。兩者都是不動產持有者必須負擔的稅項。
什麼是公告現值?
公告現值是由政府每年公布的土地價值,是地價稅計算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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